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3-05-10 )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化主动式’建筑减碳技术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现状

  (一)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现状

  “十二五”以来,本市民用建筑面积规模快速增长。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呈现如下特点:一是从总量变化来看,建筑领域碳排放维持增长态势。“十三五”期间,本市民用建筑碳排放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共建筑碳排放较2015年增长了18%,居住建筑碳排放较2015年增长了20%。二是从建筑类型来看,主要排放来源是公共建筑。2019年本市民用建筑碳排放总量中公共建筑碳排放占比55%,居住建筑碳排放占比36%,建筑施工碳排放占比9%。三是从能源品种来看,建筑领域碳排放主要来自电力间接排放。从“十三五”的发展情况来看,民用建筑电气化率在不断提高,油品及其他能源的使用逐步被电和天然气取代,直接碳排放量逐年减少。

  (二)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趋势分析

  基于本市民用建筑碳排放现状分析和发展趋势研判,在保持目前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措施不变的情况下,经测算2033-2035年左右有望实现碳达峰。我委计划进一步强化相关建筑节能减排措施,力争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可在2030年达到峰值,较基准情景提前3-5年达峰。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发展趋势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是民用建筑规模持续增加,建筑领域碳排放量和占比刚性上涨。本市规划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商办、研发、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面积预计持续增加,预计未来20年本市民用建筑碳排放量仍将刚性上涨。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碳排放还将较快增长。随着经济水平和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品质改善的需求不断提升,居民住宅用电量还会大幅上升。随着天然气管网的全面覆盖,本市天然气用户数呈线性增长。综合以上两方面因素,本市居住建筑总体碳排放将较快增长。三是公共建筑碳排放总量将随着建筑规模上涨,电力间接碳排放比例将进一步提高。综合考虑节能减碳工作效益和民生需求品质提升的共同作用,公共建筑碳排放总量将随着建筑规模线性上涨。

  二、对相关建议的办理答复

  下一步,我委计划积极推进“数字化主动式”建筑减碳技术,力争到2025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在合理区间,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一)关于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议

  加紧制订并发布执行居住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建筑、酒店建筑等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建筑能效在现行节能标准基础上提升30%。构建新建建筑建设全过程能耗与碳排放监管体系,制订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要求。严格实施建筑碳排放计算,碳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建筑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在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对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二)关于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的建议

  充分结合本市气候特征和用能习惯,编制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导则及图集,形成完善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审核等各环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鼓励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开展一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研究项目,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设成本,逐渐形成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体系。推进建立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技术体系,探索适宜的评价标准,打造一批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十四五”期间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三)关于积极开展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示范的建议

  面向城乡建设碳中和技术创新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配合上海市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工作部署,推进建筑碳中和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技术体系研究,编制建筑碳中和实施技术清单,形成本市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关键技术措施、实施路径和技术标准,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创新示范。探索区域低碳、零碳社区技术协同攻关,逐步形成系统化技术体系。创新建筑节能减碳市场化机制,针对建筑主体多元、单个建筑碳减排量较小的特点,探索建立适合建筑领域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四)关于着力提升建筑智慧运行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

  依托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接各类市级数字化平台数据资源,推动建筑能耗监测智能化、精细化提升,升级建设本市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聚焦建筑碳排放监测管理、能源与环境智能服务、可再生能源监测等核心功能,实现空间维度上覆盖上海全市建筑碳排放、大型公共建筑碳排放、公共机构建筑碳排放,时间维度上覆盖建筑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建立全市公共建筑运行碳排放量动态地图,到2030年,实现对1.5亿平方米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实时监测分析。推动各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向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升级,建立“1+17+1”的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系统。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动数字建筑建设和建筑调适,引导建筑由“传统运维”向“智能运维”的模式转变,从而实现设备系统日常运行的安全和高效,提升建筑运维智能化水平。

  (五)关于不断加强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的建议

  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设领域的应用,加快建立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标准和全过程管理体系。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开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可应用资源调查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后评估,定期发布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推荐目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加快部署太阳能光伏建筑规模化应用。研究建立建筑光伏一体化新型高效集成系统解决方案,包括新型构件标准化及装配、直流建筑供电、能源综合管控、智慧运维、综合性能测评等技术,形成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过程建设技术标准、图集与工法,全面提升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中应用的深度、广度与高度。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开展“交流过零点无电弧网络控制器”等技术调研。

  最后,我们对您在城乡建设碳达峰工作方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