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40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5-10 )

  “关于推进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通行的做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建筑师负责制模式,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相关单位,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试点推广采用建筑师负责制,探索适应建筑师负责制发展的行政审批程序、政府监督管理和项目管理体系,研究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加快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评估总结浦东新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2016年以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设立浦东新区建筑业综合改革示范区的总体部署和试点工作安排,会同浦东新区政府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积极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指导浦东新区制定出台了《关于浦东新区推进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浦建委建管〔2016〕41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指引(2016年试行版)>》(浦建委建管〔2016〕42号)、《关于继续在上海自由贸易区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浦规土监〔2016〕471号)。在浦东新区范围内选取了19个项目中开展试点,类型涵盖了医疗、住宅、办公、商业、公共建筑、工业研发、城市更新改造、装修改建等多种类型,总建筑面积约226.8万平方米;目前已有7个项目竣工,12个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从浦东新区试点情况来看,前期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充分认同。一是通过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试点项目审批流程明显加快,从设计方案审批到办结施工许可仅需3-4个月,比原有建设程序提前约3-4个月时间。企业效率得到了提升,成本也大幅下降。二是试点项目的设计调整灵活性得到释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筑师在规划等管理控制性指标框架内,根据业主意图及项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施工图纸,让企业对于项目设计图纸的调整具有更大自主权和灵活性。三是在设计理念与实施效果有效融合方面,试点项目的建筑师不仅是设计师,还是工程师,除负责项目前期设计工作外,还受业主委托负责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建筑材料选取等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负责项目全程施工管理和质保跟踪,以提早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减少返工浪费和质量安全事故,也让项目业主免去了大量无法胜任的专业和协调工作。试点改变了建筑师负责前期设计,配合后期施工管理的传统模式,发挥建筑师从建筑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的主导作用,最终将符合业主意图和规划要求、体现其设计理念的建筑产品完整交付业主。

  但诚如委员所言,试点过程中,由于制度制约、企业自身需求、行业发展短板以及操作层面等诸多因素,部分建设单位参与建筑师负责制意愿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建筑师负责制资金来源难以落实;二是部分建设单位自身或已有合作团队能力较强;三是设计院能担任责任建筑师人员较少,建筑师队伍的人才储备、技术力量和综合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目前注册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尚不完善,责任建筑师及团队抗风险能力不足。

  (二)研究扩大全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在评估总结浦东新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底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市。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浦东新区政府、相关协会和单位,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沪建建管联〔2022〕727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建筑师负责制的定义、试点范围、团队要求。除住建部规定的担任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建筑师外,补充了主导专业非建筑专业的情形,统称为责任建筑师。在住建部提出民用建筑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至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鼓励在乡村建设、城市更新、政府投资的科教文卫项目、“五个新城”及“南北转型”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中先行先试。规定了责任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构成方式及应具备的条件,提高可操作性。

  二是明确了建筑师负责制工作内容及各方责任。明确建筑师负责制可提供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运营维护、其他附加服务等服务内容,规定至少应参与工程设计、采购管理、施工管理三项工作。鼓励推行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增加责任建筑师及团队抗风险能力。明确建筑师负责制收费方式,在各个专项服务分别计费基础上,增加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服务费,从项目总投资中列支,保障建筑师及团队利益。界定建设单位、责任建筑师及团队、参建各方的责任,明确了责任建筑师及团队的审核、确认、同意、签证、验收等不能免除、转移或减轻相关参建单位的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三是明确了试点的相关配套措施。为了提高建设单位和建筑师参与的积极性,试点办法推出了一系列配套鼓励措施,如建设单位可在立项前开展设计招投标工作;优化规划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再作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前置条件;授权由责任建筑师组织开展部分专项评估评审工作;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开工放样复验等。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赋予建筑师更多的权利,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观能动性,落实相应责任。

  此外,鼓励浦东新区可在试点办法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先行先试,鼓励探索开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建筑师执业资格互认等举措,适时出台相应创新制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委员建议,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会同相关单位深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一是制定试点项目清单。会同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相关单位,主动跟踪辖区内试点项目申报情况,梳理形成一批试点项目清单,做好试点项目的服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制定出台配套制度。编制出台《本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工作指引》,修订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合同示范文本,调整升级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功能,以满足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需要,指导建设单位、建筑师更好地开展工作。支持浦东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地区立法工作。

  三是加强试点示范推广。定期公布试点项目清单和进展情况,组织梳理、宣传、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学会的作用,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组织建筑师技术培训和研讨,提升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模式的影响力,提高升建筑师综合能力。

  再次感谢您们对本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