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3-05-10 )

  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浦区零星旧改及外滩‘第二立面’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关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你们对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当前,上海城市发展已进入新的重要阶段,推进城市更新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也是上海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黄浦区旧改区域及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是全市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之一。加快外滩风貌区城市更新,对于传承保护历史风貌、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提升城市地标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聚焦特定区域,适当增加开发容量”的建议

  一方面,为强化土地高质量利用,加强容积率差别化管理,近年来市规划资源部门研究出台了容积率管理的系列政策,如《关于加强容积率管理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等。一是对于市政府确定的发展重点区域,根据发展目标,加强城市设计、交通影响分析等研究,“以设计定高度、以高度定强度”,通过土地高强度利用满足经济发展空间需求;二是加强轨道交通导向的土地利用,轨道交通站点600米范围内适用“特定强度区”政策,其中轨道交通站点300米范围内,上位规划确定的经营性建筑规模,可在区域统筹平衡的情况下,通过城市设计进一步加强向站点集聚,实现土地效率的最大化;三是对于风貌旧改地块给予政策支持,风貌旧改地块在满足风貌保护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平衡因素,合理确定开发规模。

  另一方面,基于以历史建筑为主的更新项目实际情况,在不降低现有保护状况的前提下,建筑间距、退界、面宽、建筑密度等无法达到本市规定的,可按照《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保障项目审批和实施相衔接。

  二、关于“鼓励市属企业共同参加,多方拓宽资金筹

  措渠道”的建议

  黄浦区旧改占全市较大比重,经市区共同努力,已于2022年全面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任务。2022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下一阶段全市零星旧改等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针对零星旧改收支平衡难共性问题,全市面上已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在规划调整、资金筹措、定额补助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支持零星旧改工作。

  对于外滩更新,近年,市委主要领导曾专门研究外滩更新工作,对工作机制、推进方式、重点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按照“市区联手、政企合作”模式,已经形成了以外滩更新公司为主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在外滩“第二立面”的基础信息梳理、规划编制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下一步,依托市级专项协调机制,相关部门拟在后续项目空间腾退、标准设定、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聚焦外滩“第二立面”的特殊性、独有性问题,加强个案分析,探索政策创新,增强多方资金筹措力度,提升项目资金平衡能力。

  三、关于“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关于外滩“第二立面”更新支持政策。在“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分类处置、因楼施策”的总体工作原则下,市区两级政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通过制定针对性的鼓励扶持政策,充分激发和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市国资委的支持下,外滩地区的市属国企将全力参与、支持、配合外滩风貌区城市更新工作。市、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跨前一步,协同推进,不断提升老建筑的保护利用水平,继续支持好黄浦区加大对外滩地区城市更新工作力度。

  (二)关于扩大公益征收范围方面的建议。经梳理,根据现有的房屋征收条例,外滩“第二立面”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征收:一是认定为旧改项目实施征收。针对外滩地区居民居住条件较差的地块,区政府可报请认定旧改及征收范围,通过旧改方式实施房屋征收。二是房屋属于文物的,以文物保护需要实施征收。三是因公共事业需要实施征收。老大楼今后用作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教文卫、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用途的,可以进行公共事业立项并开展房屋征收。综上,黄浦区可以按照以上三种途径,对外滩“第二立面”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分类梳理,依法纳入征收。对经分类梳理后仍无法实施征收的,可根据《更新条例》有关规定采取协议置换方式解决腾退问题。

  (三)关于旧住房改造方面的建议。市级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旧住房成套改造工作,着眼群众期盼,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政策供给。一是多措并举,推动旧住房成套改造。结合区域规划、区域功能、保留保护价值甄别、不成套旧住房分布等情况,采取拆除重建、原址改建、置换、承租权归集、征收、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方式,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同步推进小区整体改造提升。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补助标准由控制单价提升为项目核准制,进一步加大市级财力补助力度。此外,对小梁薄板房屋拆除用于公益配套设施的参照中心城区零星旧改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定额补贴。三是落实司法保障。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制定《上海市旧住房更新有关行政调解和决定的若干规定》,在项目签约比例达到95%的前提下,明确“行政调解+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工作规则。

  为支持各区加快推进零星旧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两旧一村”改造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中,对于零星旧改地块,明确通过规划用地、改造资金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支持包括黄浦在内的中心城区通过房屋征收、保护修缮以及保留改造等方式,加快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总体来看,全面实施上海城市更新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需要全社会各方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再次感谢你们的关心和建议,希望以后继续给予我们工作更多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