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98号提案的答复 ( 2021-08-09 )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本市老龄人口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各方需求日益凸现。本市不断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全力打造“全方位无障碍”城市环境。

目前《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公布,并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办法》的制定,对标全球卓越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目标,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立法经验,在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上有所强化。您提出的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建议很有价值,在本次制定《办法》过程中充分汲取了若干建议。

一是关于完善相关标准制度。该《办法》中对道路、商业区、公共建筑、居住区、公交车站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对于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教学服务乃至公共信息无障碍、影视无障碍、阅读无障碍、公共活动信息交流服务以及辅助犬等,均进一步提出了相关要求和规定。

二是关于加大社会参与程度。《办法》中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职责过程中,应当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并鼓励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学习无障碍环境知识、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供指导和帮助;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宣传。

三是关于破除科技应用障碍。《办法》中规定,鼓励区人民政府在推进新城建设、旧区改造、城市更新过程中,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更高标准的无障碍环境,并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研发、推广和应用无障碍通用设计技术、产品,提高无障碍环境的便捷化、系统化、智能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无障碍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的工作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