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1-08-09 )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线地下综合管沟管理办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上海的城市发展已进入了新的阶段,传统管线建设方式确实存在着各自为政、缺乏统筹等问题。地下综合管廊是集约化敷设地下管线的一种方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符合地下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和提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有利于减少路面反复开挖、美化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建设管理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管廊建设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5〕122号),明确了地下综合管廊的近远期建设规模和建设管理模式。

二是编制专项规划,推进管廊建设。市政府同意并发布了《上海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40)》,明确了 “主干管廊+重点建设区”的总体布局,确定了近、远期建设规模,明确到2020年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到2040年管廊总规模达到约300公里。截至2020年底,我委牵头会同相关区,结合新城、城市副中心等成片区域开发建设、道路建设以及架空线入地等工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约149公里(含缆线型管廊约69公里)。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市对区补贴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本市2020年前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发改投〔2018〕111号),明确干线型、支线型、缆线型管廊市级建设财力按核定总投资的50%、30%、20%给予定额补贴。“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加大对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给予补贴。

四是加强管线敷设管控,协调管线入廊。为进一步推进管线入廊,我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印发《关于本市地下管线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若干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发布,进一步细化明确强制入廊的工作要求,确定了管线敷设的严控区和控制区,明确了专家评审流程。

五是开展标准修编,深化管廊选型方案。结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修编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因地制宜确定管线入廊种类以及管廊建设规模的要求,结合架空线入地推进缆线型管廊建设的实践经验,在标准中提出了组合排管的缆线型管廊形式。

六是开展有偿使用研究,引导供需双方确定合理价格。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出台了《关于上海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的通知》,明确了协商定价的基本原则以及入廊费、运营维护费的基本构成,并会同我委完成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成本调查,为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提供初步参考依据。

在启动新一轮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同时,我委也同步启动了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研究,开展了立法调研,并形成了办法初稿。目前,随着建设的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已逐步进入入廊、运营阶段,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立法迫切性更加凸显。下一步,我委将结合《上海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编制,研究在办法中设立地下综合管廊专门章节,进一步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

感谢您对本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