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 2020-06-09 )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41号“关于上海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是中国最早开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城市之一。自1843年开埠,到20世纪90年代的浦东大开发,直至现在,经历了更新主体、价值取向和更新模式的不断转变,上海一直处于城市更新当中。特别是近年来,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指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结合现阶段城市发展新特征,市委、市政府将城市更新工作思路从“拆改留并重,以拆除为主”转变为“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提出了“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工作新要求。在此背景下,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成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历史风貌保护、城市文脉传承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保护的同时也更加注重了城市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
提案从加强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及以智慧化手段实现城市绿色发展两方面提出的多项建议非常具有操作性,值得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对管理部门着力破解工作中面临的矛盾问题,进一步向高标准看齐、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有较好的指导作用。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管理部门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工作呈现加速推进态势,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极大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面貌、地区环境和形象,有力拉动了投资、消费和经济发展。
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联动机制。随着上海步入存量开发为主的内涵增长、创新发展阶段,城市更新成为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方式。一是根据城市建设涉及区域特点、项目类型,管理部门结合具体项目有意识地加强了住建、规划、财政、发改、房管、产业、文化等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市旧改办平台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站在全市高度进行资源统筹配置,高效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解决难题顽症,举全市之力协同推进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工作。二是积极搭建平台,引入地产集团等市属国企与相关各区合作实施旧区改造,探索“市区联手、政企合作”的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新模式,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的手段,千方百计保障各类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项目持续推进。截至去年底,地产集团已承担了首批四个地块的旧改项目,改造面积及户数占全市总量的近40%,发挥了骨干和中坚作用。三是组建了由历保、规划、建筑、法律、管理等各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旧改专家委员会,为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特别是涉及风貌保护的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提升城市更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今后,我们还将根据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阶段的需求,持续吸纳产业定位、商业聚焦、百姓生活等相关领域管理部门加入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凝心聚力、同心协力,以期实现提升城市功能、激发都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目的。
2.细化风貌评估,传承历史文脉。一是去年以来管理部门建立了以地块为单元的历史风貌甄别评估标准,按照地块现有保护保留要求、历史文化价值、历史资源留存及建筑现状等情况,将纳入甄别评估的地块分为成片保护、局部保护、零星保护和无保护保留等四种类型。二是细化了历史建筑保留保护分级分类标准,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及现状保存情况,将评估地块内的历史建筑分为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等三种类型。三是市规划部门已会同各区对风貌保护街坊和近期将要启动的旧改地块,完成了风貌评估和历史建筑价值甄别。近期,在现有评估甄别成果基础上,规划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更具指导性的管理措施,分类明确具体管控要求。另外,以地产集团为代表的国企在旧改推进过程中,已经前瞻性地在项目前期委托专业单位对地块内历史建筑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和价值甄别,这一举措为后续保护保留工作提供了指引、为地块开发方案编制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加快了后续环节的时间进度。管理部门正在考虑将这一做法在其它旧改项目中推广。
3.加大扶持力度,提升保护积极性。一是去年刚刚完成法规修改并颁布的《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中,进一步强调了市、区保护专项资金的设立要求,并且为优秀历史建筑修缮的资金补助提供了法律支撑,激励和提升了保护责任人的保护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设立了本市历史风貌保护及城市更新专项资金,从财政角度落实了包括风貌保护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补助、旧改地块公益性项目投资补助、旧住房和保护建筑修缮改造补助,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风貌保护地块改造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各类补助和支出,加大了财政资金在历史风貌保护及城市更新方面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下阶段,我们还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路径及模式,鼓励民间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和风貌保护。
4.创新多种模式,探索有机更新路径。上海在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中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将城市更新作为城市新陈代谢的成长过程,也将城市更新作为一种对城市短板的修补和社会的治理过程,强调低影响与微治理,注重以“小规模、低影响、渐进式、适应性”为特征的“中医式疗法”更新方式,推动城市的内涵式创新发展。近年来,本市已在城市有机更新模式上开展了大量实践探索。一是结合既有建筑的改造更新,包括以滨江岸线改造为代表的城市公共空间提升,世博最佳实践区、西岸文化走廊、M50创意园区、民生码头等工业产业遗存和园区更新改造,外滩源、思南公馆、上生新所、田子坊、新天地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愚园路、武康路、新场古镇等风貌区品质提升项目,以及文化广场、音乐谷、国际舞蹈中心等提升城市活力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这些更新项目既留住了城市文脉,又实现了存量资产的价值提升,为区域未来的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二是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更新,包括完善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成套改造、厨卫综合改造、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等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春阳里、承兴里、金城里等里弄房屋内部整体改造项目,永嘉新村、步高里、曹杨一村等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修缮项目。这些居住类修缮改造项目在保留原住民的前提下,解决安全隐患、完善居住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切实提升了市民群众居住条件。三是社区微更新,通过“社区空间微更新计划”,吸引大批设计师、艺术家走入社区,以老旧社区的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为对象,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对城区进行“小而美”的更新。这些社区微更新项目改善了社区公共空间的品质,创造出有地域特色和归属感的社区空间新形态,为社区生活注入了活力。四是“共享社区”计划,2019年管理部门还开展了“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城市更新试点工作,重点聚焦设施短板突出的老旧住区,考虑可实施性和社区治理水平,选取相对完整的区域作为社区整体更新试点。强调以人为本,关注空间重构与社区激活,通过开展区域规划评估和建设项目梳理,系统完善社区各类配套设施、开放空间等,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的城乡空间格局,增强公共空间的品质和人性化的城市体验。
5.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推进本市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管理部门在2014年制定了《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沪府〔2014〕25号),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一是鼓励存量工业转型升级,允许在符合规划和公益优先前提下,可采取区域整体转型、有条件零星开发的实施路径,拓宽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途径。二是在推进实施存量盘活转型工作中,注重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在规划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内,主要进行结构调整和能级提升,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三是其它零星工业用地按照规划加快转型,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6.结合更新城区特点,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深入贯彻中央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目标,近年来上海结合城市存量更新的发展特点,大力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2018年,本市发布《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一是国家的绿色生态城区现阶段以新开发城区为主,而上海为了应对人口和土地资源的紧约束,结合城市发展特点,《指导意见》和《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将更新城区纳入绿色生态城区创建范围,并将更新城区面积设置为不小于0.5平方公里,区别于新开发城区的1平方公里,以利于各区、管委会结合旧区改造、工业用地转型、城中村改造等计划,积极开展旧城区的绿色更新。二是对于更新城区,《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强调以绿色生态理念为统筹,通过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的改善,以及局部地块的改造更新,推动区域整体功能和品质的提升。下一步,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徐汇、杨浦、静安、黄浦、虹口等6个更新城区将创建绿色生态城区。目前正在编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通过规划引领,将相关绿色生态指标要求纳入建设管理流程,以提升更新城区的绿色宜居性能。
最后,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本市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